欠费案“快速”判 青岛海事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判决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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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4:5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打海事官司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青岛海事法院近日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欠费纠纷案。据悉,这是去年12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海事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判决的首起案件。 去年8月,位于青岛汇泉路的某外贸公司委托潍坊一家物流公司出口一批保鲜大葱到日本。物流公司接受委托后,垫付了海运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3000多元,但货到日本后,外贸公司拒绝支付费用,物流公司起诉到青岛海事法院,外贸公司辩称,大葱运到日本后,客户以大葱腐烂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由于货款没有收回,不能支付物流公司钱款。由于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且案件标的额较小,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一改一个案件多次开庭,判决书拖沓冗长的模式,当庭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外贸公司支付欠款33064元。(宋振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