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报刊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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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5:35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管办分离和划转报刊加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也不得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 去年下半年以来进行的治理党报党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中,共有635家报刊从党政部门系统分离或划转出来。这是让党政部门退出报刊经营活动,解决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但个别地方和部门在落实报刊治理方案中,存在明转暗不转、明分暗不分的问题,以发文件、打招呼或其它行政性手段摊派报刊的现象仍有发生。 通知指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是一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实行管办分离的报刊要做到人员、财务、发行全部分离。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检查,凡管办分离和划转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落实。如搞假划转、假分离的报刊,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