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图片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6:5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日,公安部授权厦门先行启动办理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台湾居民首次实现在大陆办理5年期《台胞证》。厦门市公安局已经对该项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3月初,厦门将出现在祖国大陆第一个领到5年期《台胞证》的台胞。

  图为2月12日,在厦门市国际银行大厦18楼台胞办证中心,一位台湾居民来咨询办理5年期《台胞证》。

  新华社记者 康淼摄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16日 第五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