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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示收费标准就是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7:25 深圳商报

  《湘声报》日前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读者讲述了自己用短信参与一名牌电视节目所掉进的“陷阱”——当时荧屏上没有任何收费标准的提示,按常理推测,该是每条收费0.1元,没想到发条短信,手机费被扣了两个8元(两个月的费用)。这位较真的读者与电视台交涉,讨回了公道,但“遗憾的是,这么多天过去了,该电视台的许多节目,发出短信参与邀请时,依旧不明示收费标准”。

  看到这里,我吓出一身“冷汗”。我也一直以为观众给电视节目发短信,每条只花可以忽略不计的0.1元的。无数次看到一些电视台的节目,都反反复复希望观众“发短信参与”,原来其中包含着此等好事!电视台的这种做法已是显然的价格欺诈。

  民间的犯罪团伙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的案件,已经曝光不少了,民众也已经有了较强的防范意识,但一些电视节目的类似行为,似乎还没有引起公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郑重建议物价部门对此进行执法检查,也希望有些电视台不要再有意无意地误导观众“上钩”。(浙江徐迅雷)

  作者:浙江徐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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