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业务向香港开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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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8:48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将与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正式签订人民币在港清算协议。25日,中银香港将在港推出人民币清算服务,而清算服务时间安排则将在中国银联与中银香港的清算网络安排完成后公布。 在存款服务方面,参加行可为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个人客户开立存款户口,存款可以以港币兑换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存入,清算行付给参加行的利率为0.865%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给清算行的存款利率为0.99%。 在兑换服务方面,参加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可为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和港币双向兑换。通过存款账户的兑换,每天不超过等值2万元人民币,现钞兑换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此外,参加行还可向香港指定商户提供人民币兑港币的单向兑换服务。 在汇款服务方面,参加行可为个人客户提供汇款服务,但汇款人和收款人姓名须相同,且须将款项汇入其本人在内地银行的账户,每人每天汇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同时,参加行可为客户从内地银行未提用部分的汇款金额汇回香港。据《财经时报》(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