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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贵人”商标注册起波澜六省区茶界发难澄迈“苦大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9:00 海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春虹)南方六省茶界突然为海南的一个茶厂坐不住了。日前,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浙江以及海南六省(区)茶业社团在海口做出决定:强烈要求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消澄迈万昌苦丁茶厂注册的“兰贵人”商标。据悉,这是中国茶界首次出现由茶业社团跨省联合向一家企业发难。

  被茶界称为“苦大姐”的万昌苦丁茶厂董事长肖玉芳两年前的一个决定引出了这场发难。2002年4月,该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将近年来市场上卖得正火的“兰贵人”注册为商标。一年公示期满获得商标注册证明后,精明的“苦大姐”立即书面告示同行,同时请求工商部门依法保护自己的商标权,清理茶叶市场上其它“兰贵人”。

  直到这时,相关生产茶厂才得知卖了好几年的“兰贵人”已经变成万昌茶厂独家拥有,“这简直岂有此理!”某茶厂负责人提及此事就火冒三丈。据了解,事情的发展如果完全照“苦大姐”所愿,目前在海南、福建、广东、云南、广西等省生产和销售的每年数亿元的“兰贵人”市场将面临一场“大洗牌”,仅海南直接受影响的茶厂就有10余家,涉及经销商200多号。

  六省区茶界及其协会显然无法忍受这一横空打击,震惊之下,他们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撤消万昌茶厂“兰贵人”商标注册的反申请。他们的理由是:“兰贵人”只是一种茶叶的通用名称,就像龙井、铁观音、碧螺春一样,任何人无权占为己有!

  2月7日,捧着近5厘米厚的答辩书,“苦大姐”的女儿郑丽娟专程赶往北京,就此事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中称:“兰贵人”是1999年该厂开发的一种苦丁茶的拼配茶,当时取名“兰贵人”是因为符合中国人传统审美心理。直至去年出版的各种中国茶叶大典中,均没有所谓“兰贵人”品种茶叶,六省茶协的说法没有根据。“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海南省工商局为此日前紧急召集相关20余家“兰贵人”生产经销厂家座谈后,决定在国家总局作出裁定前,对此事暂行冻结。

  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杨广认为,“兰贵人”一案是建省以来最具争议性,涉及企业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商标争议事件。无论结果如何,都将对我省茶界、旅游界甚至整个商界产生重大影响。

  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作者:杨春虹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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