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亟待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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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9:18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魏黎明成小珍通讯员任宣)近日,有佛山市吴青等11名代表和韶关市朱思宜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行业协会立法的议案。省人大已将其确定为立法议案。 代表们认为,目前政府职能正在发生转变,行业协会作用逐步凸现出来,有助于填补政府管理退出后留下的“真空”。广东省目前已有行业协会792个,行业协会通过协助政府参与行业管理,为会员(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许多行业协会仍然挂靠在行政管理机关,是机关的附属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责任主体。不少协会存在着机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而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对行业协会,迄今没有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或广东全省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协调,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功能、功能实现方式以及组织机制等都没有统一的规范进行明确。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已成为制约广东省行业协会发展的瓶颈。 代表们认为,必须相应制订、出台一个《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在这个条例中,明确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职责范围、会员的吸纳、会员费的收取等各项经费的筹措、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等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