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上线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9:31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江门讯(记者王锋通讯员张开清) 将被害人骗到江门,威逼利诱其加入非法传销组织,遭被害人拒绝后,竟将其拘禁,导致被害人坠楼死亡。近日,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三名被告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汤某、赵某在参与非法传销期间,为发展下线,汤某于2003年8月22日,以介绍工作为名,将杜某从山东省骗到新会区会城镇,要求杜某加入非法传销组织。杜某拒绝并多次提出离去,被告三人便于8月25日,将杜某拘禁于新会区会城镇东关路某出租屋。

  8月30日下午4时许,杜某从该出租屋阳台的窗户爬出逃走时坠楼,造成颅脑等处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查,被告人高某、汤某、赵某对杜某多次要求离开的请求置之不理,将杜锁在出租屋内禁止其离去,并多次强行将其拉回来推搡、喝斥。

  法院认为,被告三人非法剥夺杜某人身自由长达5天之久,其行为显然并非“劝阻”性质,而是已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法院最后判定三名被告均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