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部门不得参与报刊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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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9:5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曲志红)以往每到报刊订阅高峰季节,许多党政部门为确保自己主办报刊的发行发文件、下指标,甚至以此“考核”基层部门,这种现象被明令禁止。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管办分离和划转报刊加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也不得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 去年下半年以来进行的治理党报党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中,共有635家报刊从党政部门系统分离或划转出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