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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他人照片作宣传 一公司涉嫌侵权被判罚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0:00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2月16日电记者罗盘报道:近日,山西省首例图片侵权案尘埃落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宁夏今朝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向付建平支付经济损失7万元,并将于近日执行。

  山西强固特环保建材公司为强力推广自己的环保产品,于2000年10月13日与某报的摄影记者付建平签订了一份协议,委托付建平对该公司进行整体形象策划,并由付建平对该公司产品的使用者进行广告拍摄。当时的协议约定,照片的著作权归付建平,但强固特享有专用权,且付建平不得将照片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有违约,付建平将赔给强固特50万元。2001年4月,付建平和强固特公司发现太原市春天装饰广场等装饰市场上的“今朝雅木”系列产品宣传册上,竟有20张照片与强固特公司使用的、由付建平拍摄的广告图片一模一样。盗印宣传册造成的影响,致使强固特新上马的4条生产线也闲置了下来。遭受如此惨重的损失,5月19日,强固特与付建平终止了合同。

  无端遭受冤屈,为维护自己的著作权,2002年9月21日,付建平一纸诉状将宁夏今朝及其太原总经销告上了法庭,索赔129.471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宁夏今朝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赔偿付建平10万元。双方对此不服,均提起了上诉。2004年1月1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宁夏今朝公司虽没有自己翻印宣传图片,但却承认其所印的宣传册中有一张侵犯了付建平的著作权。最终法院判令宁夏今朝公司向付建平支付经济损失7万元。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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