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内地办个体须先登记或办理“前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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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0: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省工商局昨日提醒,港澳居民在广东办个体,需注意三点:当前只能从事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的商业零售企业;要先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这与香港某些商事登记法例规定有所不同;某些商品(如音像制品)的零售须进行“前置审批”。(汤新颖、胡燕妮)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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