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锦州政府定价退出物业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4:58 锦州晚报

  本报讯(朱秋戌 记者田静)政府定价全身而退,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今后的物业收费中呼之欲出。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将在我市执行。新的办法赋予业主更多的权利,也因政府定价的退出给了物业公司更好的发展空间。

  记者从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了解到,政府指导价是由物价与房产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业主与物业公司在此基础上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收费。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费则完全由业主与物业企业商定。

  今后的物业收费将有两种形式。一为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支付固定的费用,盈亏自负。另一种是酬金制,物业公司预收一部分物业费,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结余部分退还给业主,不足的由业主承担。办法中还规定,物业企业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公布物业费收支情况不少于一次。而业主也应当履行合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或物业服务资金。逾期不交的,业主委员会当督促其限期交纳,仍不交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法追缴。

  据从物价部门获悉,目前我市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栋楼组团中,物业收费标准最高的是锦上花园别墅,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费最低的按照达市标标准定价,且从50平方米以下到140平方米以上按户型收费,其中5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户只收4元。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收费标准。

  作者:朱秋戌 田静

  (来源:锦州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