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贱卖国有资产 水利工程产权处置紧急“叫停”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7:3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何宝庆报道:近日,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暂缓以出售等形式对国有水利工程产权进行处置,防止水利工程国有资产被贱卖及置换出的资金被挪做他用,确保我省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有序、规范地进行。 《通知》强调,各地在《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我省水利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规定出台前,应暂缓以出售、股份制改革等方式进行国有水利工程处置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管,对尚未出售的国有水利工程,要立即组织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确定权属人,并办理相关的国有资产登记手续。对已经转让或进行股份制改革等发生了产权变动的国有水利工程,要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每个工程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资产评估、资产定价、置换出的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