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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妻“发疯” 丈夫告“骗婚” 法院判婚姻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法院判决:该病并非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有效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徐进

  婚后3年,娇妻精神病发作,丈夫认为自己被“骗婚”,闹到法院,声称“这是一段恐怖又悲惨的欺瞒婚姻”。由于该病不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近日,白云区法院判决婚姻有效。

  萧某家住白云区竹料镇,1997年他与杨某登记结婚,成为夫妻,一年后又生下一个女儿,一家人和和睦睦。然而好景不长,2000年,妻子杨某莫名其妙地出现精神异常,说话、做事都让人“云里雾里”的,有时还会奇怪地大叫。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一周,萧某眼见妻子没有好转,只好将她送往广州市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出院以后症状缓解。两年后,杨某旧病复发,自行到门诊治疗了一段时间。2003年7月,再次复发,医院诊断为:未定型分裂症,同年11月,再次复发,至今仍未出院。

  根据医院的家系图谱反映:杨某家族中直系第一、二代均为正常,但与杨某同代的,包括杨某在内共有4人患有精神病,但却没有医学上的证据证实杨某的病是家族遗传。

  萧某得知此事后,认为妻子有意隐瞒了自己有遗传性精神病的事实,应属骗婚。萧某闹上法院,声称自己只是一名合同制保安,实在难以支付极其昂贵的入院治疗费,因给妻子治病已经债台高筑,实在无法忍受这段恐怖又悲惨的欺瞒婚姻,要求法院判令婚姻无效。被告方辩称婚姻是有效的,理由是杨某是2000年才发病的,婚前没有病。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现在无医学上的证据足以证实杨某的病为遗传所致,也没有证据证实杨某婚前隐瞒了病史,该病并非不能治愈,不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原被告双方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萧某的诉讼请求,并规劝他们珍惜婚姻,互相关爱,帮助杨某尽快恢复健康。(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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