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拒绝自带瓶充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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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9: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肇庆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改革工作近日全面提速,各家各户自有产权的气瓶要限期将产权转移到燃气充装单位,居民手中拥有的自有产权气瓶最后使用期限为今年3月底,从今年4月起,肇庆市燃气供应市场只有“专用瓶”才能充装燃气,供气企业不再为居民手中的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据了解,实行专用瓶管理后,用户可携带自有气瓶到邻近的燃气企业办理入户手续,供气单位对气瓶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识的涂敷工作。 目前肇庆城区居民用户可以从有资质的肇戎等4家供气公司中选择,与供气公司签订协议,以自带瓶方式入户,将气瓶产权转移到供气公司,用户按规定将自有气瓶折价为保证金,免交钢瓶维护费和检测费等费用,每年只须交纳5元的管理费就可以放心使用燃气。(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