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发泄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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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9: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顺德讯 (记者林燕通讯员黄长旺)顺德容桂一男子因为对社区卫生状况不满竟然纵火,近日被顺德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居住在容桂的严某,认为与他家一墙之隔的某小区内垃圾乱堆乱放没有及时清理,影响自己的居住环境。去年5月7日晚,严某酒后回家,闻到小区垃圾池里飘出的异味,心里更加不满,遂找来一条毛巾,沾上汽油点燃后扔向小区垃圾池,而垃圾池附近正是小区的中央石油气室和煤气管道。小区保安见状立即赶去灭火,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严某搬出家里的一瓶石油气,手持打火机,威胁保安不准灭火,否则他就点燃气瓶。保安立即报警,消防车和警车呼啸而至。面对民警,严某诉说了他对小区卫生环境的不满,并两次拧开石油气瓶相要挟,直到3个小时过后垃圾清理完毕,严某才将气瓶搬走。 次日凌晨,严某认为小区内的垃圾虽然已清走,但仍有异味,就向小区内投掷砖头和啤酒瓶表示不满,后来又用啤酒瓶装上汽油点燃后扔进小区内。(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