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受伤3000元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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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0: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曾卫康通讯员洪甘棠)昨日,本报1月6日A20版《卸货不慎玩具子弹炸伤4人》中的伤者陈某致电本报,投诉玩具店老板要花3000元打发其回家休养。 在1月5日一德西路口一小型仓库发生的爆炸中,陈某受重伤。陈某说:“我的伤势还没好,老板在花了2万多元后,就不再垫付我的药费,并且,他打算给我3000元,叫我回老家休养。如果康复不了,他就不再聘用我。昨晚,记者联系到该玩具店的老板朱先生,但他没有作出回应。(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