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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酒小姐”向商务客强讨小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0: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我在一家酒楼请员工吃饭,结账时‘推酒’小姐竟堵在包间门口非要我给小费!当着员工的面,我不能显得小气,只好每人给了200元!现在越想越生气!”这是消费者黄先生近日遇到的“不平事”。消委会对此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也发现此类“强讨附加费”的情况有所升温。

  消委会人士说,春节和元宵期间接到一些消费者的咨询,声称遇到了商家服务员强讨“小费”、“利市”的尴尬遭遇。黄先生说,元宵节晚上,他在天河区珠江新城一家大酒楼宴请公司的外地员工,共消费了5000多元,结完账后正要出门,“‘推茶小姐’和‘推酒小姐’忽然冒了出来,一口一个‘老板’地向我要小费。”后来,碍于面子,黄先生只得“就范”。黄先生说,虽然不在乎这200元钱,但越想越觉得“不忿”,因为“酒楼已经加收了15%的服务费了”。

  消委会人士分析说,根据投诉来看,此类“强行索费”的情况多出现在一些高档的酒楼,“推茶”和“推酒”小姐往往会瞄准“公务客人”,利用消费者在外人面前不能丢面子的心理索要小费。但此类投诉的处理却往往遭遇“取证难”的问题,消费者在给小费时没有留下任何凭据,事后想讨公道便“口说无凭”了。

  对此,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此情况属于“强迫消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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