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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安徽律师与农民工一起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0:23 人民网

  祝恺夫

  2003年12月15日,安徽省司法厅的会议室里坐满了来自合肥数十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掌声中,一面写着“安徽律师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志愿团”的深蓝色的会旗正在人们手中传递。从这一天开始,律师志愿团正式开始了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志愿行动。

  律师志愿团,这是安徽律师史上的第一次出现的公益团队,其人员规模也是以往的活动无法比拟的。这样的团队,在全国律师界也是第一家。在举国关注追讨农民工工资问题的2003年底,安徽志愿律师的举措成为人们眼前的一个亮点。

  为了“不值一提的小事”

  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的“讨薪风暴”,缘于一位重庆农妇的一句实话。

  熊德明,重庆市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农民。因为丈夫在县城的建筑工地打工被拖欠了2300元工钱,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龙泉村视察时,熊德明当面向总理反映了这一情况。听了熊德明的话,神情起来的温总理说:“一会儿我到县里去,这事我一定要给县长说,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温总理的另一段话是:“现在老百姓的好多事情,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可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大事。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不到农民家里看一看,坐一坐,怎么能知道农民的困难呢?”就在当天夜里,熊德明拿到了被拖欠了一年的工钱。

  由此,一场的清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暴在云阳县迅速掀起,并迅速地波及全国,中央八部委联手讨伐欠薪;国务院专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部分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以及建筑、劳动等行政机关纷纷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清理……2003年的年末,“讨薪”风暴刺痛了欠薪者的神经,对农民工而言,这又像一股和畅的暖风漫过了全国。

  有人在评价熊德明获得“2003cctv中国经济年度社会公益奖”时说:“熊德明并不像其他获奖者一样拥有惊人的财富,只是亿万农民中普通的一个。可是,她不正是亿万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之一吗?在她的背后,站着与她有着同样甘苦的亿万农民工。他们一点也不卑微,他们正是国家发展的强大动力。”

  的确如此,熊德明是作为一个庞大群体的代表获奖的,这个庞大群体是改革开放历史中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农民工。在全国,农民工共达一点二亿之多,创造着城市“高度”的建筑业中,近百分之八十的从业人员是农民工,在餐饮、服务、加工制造业中,更是充满着农民工们忙碌的身影。而这样一个已经超过了中等国家的人口数的群体,仍在以每年800万的速度扩张。

  实质上,2000年全国农民的工资性劳务报酬占其纯收入的比重已达到31.1%,其中打工收入为240元,已占农民纯收入的10.7%。以安徽省为例,2002年安徽省农民外出打工收入280亿元,超过了当年全省的地方财政收入。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以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和农民市民化历史进程的重要力量。

  但是,人们更应看到的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条康庄大道,关于外出打工仔、打工妹“一年土,二年洋,三年盖上新楼房”的说法背后,有着不为城市所知的诸多辛酸与无奈。没有保障,社会地位低微,务工农民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却无法真正进入城市,其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便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侵害行为。或许,正如温家定总理所说,拖欠工资这样的事情在某些人眼里是不值一提的,涉及的金额多不过上万,少的不过百元,不过是“一餐饭钱”。可是,这样的“一餐饭钱”,却可能是许多农民一年打工下来的所有节余,是孩子的学费,是老人的药费,是一家人过个好年的全部指望。甚至,这“一餐饭钱”,会成为个别民工采取过激端措施乃至走向绝路的缘由,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动因。

  在法律的意义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当“清欠”的风暴掀起之时,广大法律工作者也以职业的敏感对这起风暴表示出极大的关注,每一起因农民工追讨工资而跳楼、爬塔吊的新闻见诸报端,每一件因讨工资而引发的绑架、伤害案件放在面前,都让人们感到了正义的力量正被鼓动得血脉贲张,法律的召唤,正在人们耳边愈发嘹亮。

  ——正是在这样的召唤声中,在安徽,这个有着800多万农民工的劳务输出大省,数百名律师振臂疾呼,用整齐的脚步踏响了为农民兄弟追讨工资行动的节奏。

  在同一面旗帜下

  安徽,是全国最早开始劳务输出的省份之一。可以说,在还没有出现“农民工”一词时,“无为保姆”就成了安徽务工农民的一个“品牌”。从上世纪八十年初安徽农民开始走出家门,至今安徽省已有900万名外出务工农民。辛苦打工却领不到工资的现象,在安徽民工当中也极为普遍,2002年,仅在建筑行业就拖欠农民工工资达7亿元。“追讨”风暴使更多的欠薪事件浮现在人们眼前——解决这些案件,早已成了众多安徽律师心中一个迫切的愿望。

  志愿团的成立,众望所归,异常迅捷。从几位省律师协会的领导同志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向全省发出了通知,到数百名律师报名参加,一切都是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内完成的。这样的效率,只是表达着志愿律师们的一个共同而简单的心愿:早一日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

  在志愿团首批成员名单中,既有年过六旬的老律师,也有刚出校门的年轻人,在同一面旗帜的指引下,来自全省各地的360多名律师结成了一个特殊的团队。

  按照志愿团的章程规定,志愿团全体律师均免收追讨拖欠工资案件的全部律师代理费,委托人只需和志愿律师签署《聘请律师合同》和《授权委托书》,承担因异地追讨拖欠工资实际开支的交通、住宿费用,其余费用全部由省律师协会在案件办结后按天数给承办律师一定的数额补助。

  律师志愿团成立的消息,在省内多家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在《安徽法制报》和安徽律师网站中,还公布了所有志愿律师的人员名单、联系方法以及数部始终为农民工开通的咨询投诉电话。

  2003年12月16日,志愿团成立的第二天。早上九时,三部值班电话开始响成一片,设在省律师协会的民工接待办公室内,三三两两的农民工纷纷赶来。值班的律师一边向来访的农民工了解案件情况,做好记录,一边要接听不时打进的咨询电话,异常忙碌。仅在这一天,志愿团就接到咨询电话200多个,接待来访一百余人,正式受理登记的案件50余件。

  投诉案件以每天平均六七十起的速度增加。与此同时增长的,是律师志愿团的报名人数:400、500……一个的月时间里,志愿律师人数增长至1000余人。在淮北、淮南、阜阳三市,所有的执业律师一个不落地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志愿团及省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接到的案件及时通知并分发给各承办律师,在志愿团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是以小跑的速度往返在民工中间。

  ——热烈的景象,既在人们预料之中,又有些出乎意料之外。

  和民工一起在路上

  在年末最寒冷的日子里,志愿律师们正以他们的实际行动,温暖着等待返乡的农民工期待的目光。

  陈祥圣,安徽省舒城县舒茶园村人。从1995年起,陈祥圣就开始在路桥工地上打工。工资发放一直都还算正常。可到了2002年10月,陈祥圣还没能拿到9月份的工钱,打听了一遍也没找出头绪,不巧陈祥圣又把腿摔伤了,只好回家养伤,这一个多月的工钱也就一直搁在了那里。

  2003年12月底,陈祥圣在电视里看到了有关志愿团的新闻报道,按照电视里公布的电话,陈祥圣把事情告诉了律师自愿团。这起案件,是首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管守安承办的。管律师很快就和路桥公司取得了联系。可是,当管律师专门到路桥公司查询时,得来了情况令人大吃一惊——陈祥圣的工资明明是发过了啊?只不过,“按照惯例”签领人填的是工组组长赵某的名字。原来,赵某把工资代领之后并没有把工资转交给陈祥圣,人也没了踪影。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们这种工资支付方式是不适当的,”管律师和路桥公司的负责人分析了法律的具体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现金方式每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陈祥圣并没有授权给赵某代领工资。因此,你们应当在补发工资后,追究赵某的赔偿责任。”一番话,说得到公司领导很是信服,双方很快达成了默契。

  没过几天,管律师再到路桥公司时,公司就已经把工资交给了管律师,案子办得这么顺利,管律师也很是高兴,钱一拿回来,管律师就给陈祥圣打了电话。

  面对律师递过来的工资,陈祥圣似乎还有些不能相信:“真不知该怎么谢谢你们,我只打了一个电话,一年多的烦心事就搞好了。”

  庐江县的金柱苗、芮先锋等12名农民工早在2001年建造某乡中学教学楼工程时,被拖欠了16750元工钱。教学楼工程先是池州某建筑公司承包下来的,后又转包给某分公司。工程完工时,分公司领取了90%的工程款后,负责人就溜之大吉了。十几名民工找谁谁都不理睬,这笔工钱一拖就是三年。

  位于池州市的天贵律师事务所接手这起案件后,主任律师黄中梓召集了几名骨干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制定了详细的“谈判攻略”。由姚卓闻律师与方海峰律师一起,多次与过与乡中学的领导以及所属的乡政府以及某建筑公司进行协商、交涉,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律师终于促使工程发包方结清了一万多元的工钱。

  在这些讨薪的案件中,金额最小的一起案件,仅有170余元。部分涉案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案件,分摊到每个民工身上,也只是千余元而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案件没有难度。在投诉案件中,农民工由于缺少自我保护和证据意识,手头普遍缺少证据,一些农民工连一张欠条也拿不出,能拿出正式劳动合同的更是少之又少。而对“老板”的了解,有时只是一面之交或是一个总也打不通的电话号码而已。许多建筑业内的欠薪案件,由于工程经过层层转包,民工连老板是谁都搞不清,部分案件早已超出了诉讼时效,这都给案件办理造成了极大难度。

  农民工李玉新等人的欠薪案件便是一个典型。李玉新是长丰县埠里乡,虽说还不满五十,但十六岁就开始在建筑工地上做活,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上不少。一家老小,全靠着老李的工钱生活。

  2003年秋天的农闲时节,老李带着同村的十几个人在合肥市郊建造民房,包工头石某说好了先付3000元工钱,余款等到工程结束后再付,可没等房子建好,石某就不见了踪影,手机也一直打不通。老李和同村的十几号人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手里只剩下了一张记录着工时和建材数量的的纸条,1.7万元的血汗钱成了一笔呆帐。

  也是在电视上看到了律师志愿团的消息后,老李试着打了个电话。没过两天,省城一位叫李晓琴的律师与老李取得了联系。李律师陪着老李一起跑到了石某家里。听说老李带了律师来,石某很是恼火,反口质问老李有什么证据,双方争执起来。看到这种情况,李律师把劳动法的规定跟石某详细地作了说明,同时也告诉石某,凭现有的证据老李完全可以把他告上法庭,并不是他想象的“拿我没办法”。

  在律师的劝导下,石某夫妇最终改变了态度,终于承认了欠款事实,为了不让案件留下“尾巴”,李律师督促着石某与老李签订了一个还款协议,以便为下一步讨要工钱留下依据。

  2004年元月12日,老李拿到第一笔欠款5000元,余款也将在春节后付清。元月16日,满怀感激的老李一大早就给到省律师协会送来了锦旗,锦旗上写着:“热心助民工,无偿供法援”。

  律师志愿团了解到的案件,有时惊人地相似,有些案件又令人震惊。一些私营业主利用农民工知识上的欠缺或是求职心切的心理,恶意地侵害农民工的利益。为了避免支付农民工资,个别业主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行段,在许诺的支付期限到来时,将农民工逐出大门。在种种不利的因素面前,律师们迎难而上,用他们智慧和努力为农民工铺平了返乡的路程。

  值得一得的是,随着志愿行动的进展,许多夹在承包商与农民工之间的小包工头也被列入了法律援助的对象。志愿团的团长刘建华律师介绍说,律师志愿团的初衷是专门为农民服务。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层层转包,工程款也是层层拖欠,由此引发的“连环欠债”是造成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根源之一。小包工头的工程款讨要不回,农民的工资也连锁性地发不出来。因此,在律师团开通援助热线后,众多小包工头也加入了求援的行列。经过律师团商议,决定对一级包工头(即直接给农民工发工资的包工头)给予援助,免费帮助他们向承包商讨要工程款。只要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集体委托一级包工头前来求援,他们经审核后一律予以法律援助。合肥市的建筑包工头张昌路就是在志愿团的援助下讨回了上34万元的工程款,一起案件就解决了一批农民工的欠薪难题。

  截至2004年2月初,律师志愿团共接待了电话咨询3500多个,接待来访的农民工一千余人次,为农民工讨回工资一百余万元。

  暖流中的回响

  律师志愿团的活动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诸多新闻媒体对律师志愿团的活动进行了报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青年报》等中央新闻媒体都对律师志愿团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律师志愿团的成立,对以住视拖欠工资为家常便饭的包工头们造成了很大的震动。在法律和舆论的压力下,一些包工头主动与律师团配合,并纷纷表示今后决不再有拖欠行为。一些有小额工资拖欠行为的包工头尽管没有受到举报,也主动通过热线电话与律师团联系,商讨解决方案。有一些包工头是“夹在中间”,由于上级黑心包商拖欠工钱,导致两头受气。一位来自枞阳的包工头在律师志愿团的帮助下,起诉他的上级转包商。律师们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参与志愿律师团开展活动,最强烈地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律师群体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特殊价值。

  《新安晚报》的报道中说:该报《两百包工头求助律师》一文报道了连环欠债引出的新现象。众多包工头和读者打进热线或专程赶往询问有关援助细则。合肥市的王先生打来电话,称看了报道后非常感动。作为一名项目经理,他一直在关注本报报道的律师团追讨民工血汗钱一事。虽说他也有连环欠债的难处,但是总认为自己属于被讨一族,所以从来没敢想到求助律师团。看到报道后,才决定挺直腰板向开发商讨要一笔陈年旧帐。

  对部分办结的案件,《合肥晚报》、《江淮晨报》以及安徽省电视台都及时进行了报道。

  《安徽法制报》以“冬日追讨,安徽律师的知识良心之火”为题,在第一版作出了整版报道。报道中引用了省律师协会倪永生秘书长的话对志愿团行动作出诠译:这是我省律师的知识良心和社会责任感的最好体现!过去人们对律师的认识大多是从小说和影视片里来的,很不全面,很不完整,甚至有人认为律师就是专为“坏人”说话的。其实,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背后折射的是律师这个行业的社会责任。当私权面对公权的时候,是难以与之抗衡的,这时律师就担负起了维护法律公平的职责。安徽律师用自己的知识良心在维护社会正义、从事社会公益、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等方面,一直都有不俗的表现。这是一种精神的凝聚,组建安徽律师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志愿团,就是这种精神的延续,是安徽律师用自己的“知识良心”回报社会的集中表现,我们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向社会展示安徽律师对社会的作用和贡献。

  志愿团的义举得到远不仅是媒体的关注,广大群众对志愿律师的行为也是好评如潮。一些市民对律师的形象有了新的认识,改变了一些对律师行业片面的看法。部分市民特地打来电话向志愿团表示慰问,希望律师们能继续保持这种为民排忧、为弱势群体撑腰的好做法

  2003年12月25日,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金龙同志对律师志愿团的行动给予了表扬并致谢。孙书记在讲话中说:“安徽律师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志愿团”,及时为农民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地保障了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这项工作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群众利益无小事,从当前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依法调解,切实维护他们的具体利益,这是得民心安社会的大好事!

  志愿行动仍在继续

  对律师们的做法,有些人不无疑惑:170元的欠薪案件,值不值得律师们费上许多周折进行追讨? 全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总数达

  1000亿元左右,依靠某个单一群体的力量能使局面得到多大改观?

  在经济的角度考量,志愿行动或许是有些“傻气”的,追讨170元工资的案件中,律师付出的成本其实远大于此。可是,谁能否认170元将足以换取一位民工对法律和正义再次的信任,唤醒拖欠者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违法行为的检点?城市可以施舍给一位民工170元,但这170元只能成为一个社会耻辱的标签。真正的社会责任感,正是在别人推脱的时候,自己依然负重前行。这样的“傻气”,不正是诊治社会病态的燃眉之需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影射了整个农民工问题乃至社会分配机制、法治建设的现状。在安徽省出打工农民中,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高中以上文化的仅占13%,初中以上文化占65%,小学文化占22%。月平均工资在700-800元,工种主要集中在简单的加工制造业、服务行业中。在户籍、暂住证、务工证等诸多制度下,农民工并不是以平等的公民身份进入城市的。囿于文化程度的限制和经济上的窘迫,在本应平等的劳动关系中,农民工并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农民工身上体现的不仅是农民问题,也是法治问题。

  大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件的存在,除了劳动者的妥协外,执法机关的职责缺位也是重要的原因。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支付,并可责令予以工资总和的一至五倍赔偿金。但是,只要劳动者不主动举报,很少有人去检查用工情况。法律的白条,也深深地印在了民工手中的欠条之上。

  积重难返,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益都将受到损害。在更高的意义上,志愿律师的行动不仅是对农民工兄弟的义举,更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

  不能否认,由于各种不利因素的限制,许多案件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人们为那些成功追讨的案件欢欣鼓舞,在那些因为重重困难而未能办结案件中,律师所作出的努力同样也是值得人们尊敬的。无论前进的步伐如何,毕竟,人们是在路上。

  从律师志愿团成立,直至2004年春节过后,农民工咨询投诉的电话仍在不断打进,大量的案件仍在继续办理。在志愿律师们忙碌的身影中,在农民工舒展的笑容里,人们仿佛又听见了志愿团成立时刘建华团长的郑重宣告:

  “扶危济困、匡复正义、回报社会,是我们的职责,选择了志愿,就选择了我们将任劳任怨、齐心协力,一定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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