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狗一声吠赔了一万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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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0: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蒋晓波韩哲)到别人家串门,结果为防被狗咬而摔成了十级伤残。昨日,余姚市法院依法判令狗主人姜某承担1.9万元的赔偿责任。 去年2月19日,54岁的柳某到姜某家串门。起身打算回家时,姜某家用铁链拴在木桩上的狗蹿向柳某,致使柳某惊慌失措跌倒在地,造成左股骨颈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事后,柳某在催讨治疗费用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姜某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8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姜某豢养的狗蹿向柳某,柳某为防被狗咬而摔倒,因此发生的损害与狗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同时,柳某未尽到完全的注意义务且防范过当,也应承担部分损失,遂判处姜某承担70%的责任,1.9万元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