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族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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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1:33 信息时报 |
王先生:我购买了一套期房,已经签定了购房合同,并办完了交款手续,但还没有交房,由于个人原因,我现在想退房,该怎么办?费用问题该如何处理? 另外,办理契税,是以签定合同的日期为限,还是以办理契税的日期为限,或者是以开发商交房日期为限? 芦律师: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赔偿损失费。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实际操作中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立契的当日为纳税义务发生起始时间。本期“置业族”信箱主持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芦映律师主持(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