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房被强制拆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3:5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吕辉/文龚国荣/摄
  宁波晚报讯 昨天下午,在碶)闸街拆迁地块,一幢孤零零地已“站”了快一年的房屋倒下了,它是被海曙区人民法院强制推倒的。

  碶)闸街拆迁地块是2002年10月启动的非成套房改造项目。到2003年上半年,该地块内的旧房基本拆迁完毕,大部分居民顺利安置,而其中同仁巷7号201室的产权人由于对拆迁提出质疑,留下了已成空壳子的这幢住房,一拖就是一年。其间,拆迁方与该产权人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03年10月,海曙区人民法院介入此事,并依法要求产权人限期搬离,直至昨天实施强制拆迁。

  据了解,我市拆迁地块中仍有个别这类久拆不动的房屋,有关部门表示,等经过法律程序后,这些房屋也将进入强制拆迁阶段。

  宁波强制拆迁程序

  一、具体实施项目拆迁的拆迁主体,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或安置。双方协商不成,提交市房产管理局处理。

  二、市房产管理局经调查后,向被拆迁人下发《房屋拆迁裁决书》。如不服该裁决,被拆迁人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3个月期限过后,市房产管理局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的要求。最终,由当地法院具体执行强制拆迁。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