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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外地火灾教训消除大中商厦隐患 我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4:1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为认真汲取吉林、浙江等地恶性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昨日市公安消防部门紧急行动,在全市迅速掀起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专项治理活动,组成60余个检查组,对全市大、中型商厦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进行为期3天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据悉,本次集中检查活动,主要以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商厦为重点,并把具有购物、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中型商厦、公共娱乐场所作为重中之重,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检查和解决的重点是,商厦消防设施运行是否良好,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商场营业厅摊位、货物摆设和仓库、厨房、锅炉房等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商场周边毗连建筑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是否制定灭火预案等。

  昨天的检查发现大部分商场能够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完备好用,发生问题基本上可以做到自防自救。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当代商城、三百惠、台东利群、发达商厦等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记者在当代商城发现,个别摊位设在走道上,灭火器型号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缺少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现象,消防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当场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还有部分商场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擅自设置更衣橱等物品,阻塞消防通道,有的甚至将安全出口上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严重影响人员的疏散,后果将不堪设想。此外,一些商厦在软件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家商厦一些员工竟不会灭火器的基本操作,并且对人员疏散方法等常识性问题掌握也不熟练。

  在下一步的检查中,公安消防部门将对一些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危险的场所,坚决给予查处取缔或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公安消防部门再次提醒各单位,要切实汲取外地大火教训,要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并对员工进行一次深入的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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