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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规定新增岗位要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6:26 四川新闻网

     中国西部网消息 

   陕西省有关部门在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2004年陕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各相关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方面,要优先录用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今年陕西普通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毕业生124910人,比去年增加39112人,增幅达45.59%。其中毕业研究生9512人,比去年增加1782人,增幅达23.05%;本科毕业生68092人,比去年增加16235人,增幅达31.31%;专科(含高职)毕业生47306人,比去年增加21095人,增幅达80.48%。

陕西省要求各高校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举办就业讲座、就业咨询及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观、就业技巧及适应社会能力的指导。

今年,陕西省还将向社会定期公布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以就业率来考核、评价、推动和促进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招生工作,并充分利用毕业生就业的反馈信息,加大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力度。在社会上举办针对或包括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必须依法经过人才市场主管机关批准。除教育部和陕西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学校不得向毕业生收取其他费用。

此外,陕西省今年对省外院校要求跨省就业的陕西生源毕业生(包括省际互培生)将不作限制,需要跨省就业的陕西生源毕业生,可直接向所在学校申请。回陕就业的毕业生将纳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由所在学校按就业方案将毕业生直接介绍到用人单位(部门)报到。回陕就业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学校将毕业生直接介绍到生源所在市(区)有关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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