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禁火发布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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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6:50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昨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紧急部署森林防火,与此同时,长沙市政府还发布了《野外禁火的通告》。 根据《通告》要求,从2月17日至3月21日,本市辖区内的林地,以及林地周边100米范围的区域内禁火;3月22日至4月20日,林地禁火,林地周边100米野外用火必须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方可用火。凡违反规定乱用火的,处50元的罚款;引起山火造成损失的,除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外,并处50元到500元的罚款。应当予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岳冠文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