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电子信息采集方案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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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41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张茧)今天,省教育考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在采集、校对、确认考生信息时,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考生的电子档案准确无误。据了解,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优惠信息、志愿信息和成绩信息五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采用中学、县市区、市州、省四级分工负责,自下而上逐级采集、汇总的分级管理模式。 高考加分由省里统一审核 除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信息由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交县市区招生办审查、采集以外,其余享受高考加分(降分)的优惠信息,由市州招生办将考生优惠资格审查表用规定软件采集,省里组织统一审核。审核后,再进行电子信息录入。 考生各项信息须由考生签字确认 对于考生的报名信息,在完成校对、修改后,除学校填写的内容须经校方签字盖章确认外,其余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的体检信息,在完成校对、修改后,也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交由县市区招生办或体检站(医院)盖章。考生的优惠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市州招生办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材料进行甄别、确认。考生填报的各类志愿信息,在完成校对、修改后,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存档备查。 不准擅自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仅用于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录取依据,所有从事档案管理和维护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