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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年内设“禁讨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13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王湘通讯员文燕媚)昨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在广州市民政工作会议上,针对目前社会上职业乞丐与日俱增、强行乞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等现象明确表示,广州年内要设置“禁讨区”。今年民政部门将研究出设置禁讨区的具体方案。

  去年8月至年底,广州市救助站共接待求助咨询人员5369人次,救助5082人次。全市救助管理工作运作规范,进展顺利,及时解决了外地来穗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但同时,广州街头的乞讨者却越来越多,按现有救助措施很难缓解这种状态。

  张桂芳表示,重要场所不能乞讨,要设“禁讨区”,不能把乞讨者的权利建立在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比如吸烟,虽然法律没有禁止抽烟,但在一些公共场所就设立了禁烟区。当某种行为损害了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加以限制。

  张桂芳强调,要进一步健全优化救助管理制度,完善救助管理网络,理顺组织架构,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救助管理工作局面。对于在闹市里成群结队拦路乞讨的未成年人,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部门要主动向其提供救助。(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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