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单位荣登“文明榜”12单位被摘“文明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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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0: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 师炜)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上,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了154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并对届满复查合格的单位予以重新确认,不合格的12家单位被撤销了文明单位称号。 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有: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98个单位,碑林区建设局机关等16个机关,西安市卫生学校等15个校园,碑林区南院门街道保吉巷社区等5个社区,西北有色地质勘察局小区等11个小区,蓝田县华胥镇等7个村镇,韦斗公路等2条道路。对届满经复查验收合格的工商碑林分局文艺北路工商所、108国道临潼段等241个单位的文明称号予以重新确认。 对复查不合格的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陕西省迎宾汽车公司、地税莲湖分局西大街税务所、西安市城墙管理所、中铁第二十工程局工程机械厂、西安油脂仓库、临潼区环境保护局、西安市耿镇渭河大桥收费站、灞桥区新合乡机关、西安印钞厂学校、西安市第四中学、陕钢115街坊住宅小区等12个单位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