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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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0: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妍通讯员沈耀军、陈梅英)针对一些物业公司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现象,今年广州市将建立和向社会公布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全面开展对开发商专项维修资金的追缴整顿,拟出台《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 根据《广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一户一存折”和“维修资金专用卡”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即每一业主都有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凭存折或专用卡可在开户银行的营业网点查询、续存,保证物业维修资金运作公开、透明。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制订使用方案,委托业主委员会执行。截至2003年12月,全市资金归集量仅为1.95亿元,存在较大缺口。而且,存在部分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经营牟利现象;物业公司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现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