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私人侦探见光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0: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敬东 今年的情人节前后,广州的先生太太们除了送花购物之外,又多了一项新“玩法”,那就是对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进行“忠贞调查”。情人节调查情人生意旺,起步价上万。而开展调查的私家侦探们正游走在法律边缘(据2月15日《信息时报》)。 私家侦探的出现有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原因,想彻底禁绝有一定难度。目前司法机关由于人员经费等比较有限,只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不能为个人提供个性化产品。在“公力救济”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得到足够的保护时,“私家侦探”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我国民间社会对“私家侦探”存在一定潜性需求,社会上一小部分人也正是看到了“市场”,在利益的驱使下干起了这种“不见光”的职业。此外,在一些地方,已经有法院认可了“私人侦探”提供的证据,也为这个职业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据了解,国内以“民事调查”、“商务调查”、“信息咨询”为机构名称在工商局注册经营的调查机构超过百家以上。 “我们绝不违法,但会打擦边球”,私家侦探的心声表明,他们正生存在夹缝之中。既然市场有需求,社会就应该引导它、规范它,而不是把它掩埋于黑暗的境地。笔者认为应该让它们见光。 在国内,“私人侦探”既不合法也不违法。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所做的还没得到法律承认,但也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私家侦探在维护他人利益的同时,自身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他们也需要一种安全保障。 更严重的是,正是由于法律上的缺位,导致相关职能部门在对民间调查公司的管理上缺位。于是,很多调查公司名不副实,甚至一些公司和不法分子混水摸鱼,用私人调查等非法的手段,刺探别人的见不得人的事情,然后进行敲诈勒索。 与其看着让私家侦探打“擦边球”,还不如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明确社会调查机构的地位,规范调查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只有规范,才能有效管理和监督;只有有效管理和监督,才能使整个调查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