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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有新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2:11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据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从2004年3月1日起,广东省对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将从原来的政府定价为主转变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约定。

  据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的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其他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了解,过去由于广东省的物业服务收费在法律法规上还不完善,消费者投诉无门、物业服务收费没有足够的国家政策指引,从而引起了诸多纠纷。国家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冒浩文钟洁)

  《华南新闻》 (2004年02月19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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