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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女状告网站侵权案昨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3: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晓洁 通讯员建名)一妙龄少女参加新星大赛时拍的泳装照片,却被网站用在一篇反映色情问题的文章中,少女一怒之下将该网站及会务单位告上法庭。昨天,南京建邺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1979年2月出生的张月(化名)是一名公司职员,家住建邺区。与所有的美少女一样,张月也做着自己的明星梦。2003年8月,张月参加了南京电视台举办的“美在金陵”影视新星大赛。8月26日,经大赛组委会安排,张月在连云港苏马湾拍摄了一组身着泳装的照片。9月20日,张月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朋友告诉她,在互联网上发现了她的照片,而且照片是在一篇反映卖淫嫖娼问题的文章中使用。经上网查询,张月发现自己在参赛过程中拍摄的着泳装的照片,被刊登在中联网网站上“中联新闻”栏目下“谈天说地”子栏目中,用作一篇题为“小区拒绝色情骚扰续:‘色情女郎’被请出居民楼”的文章的题图照片。张月极为震惊,她认为,中联网在未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属侵犯她的肖像权。同时,该网站在未加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肖像使用在反映卖淫嫖娼问题的文章中,对她的名誉构成了侵权。2003年11月25日,张月将中联网站和其创办单位海南企联会议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在昨天的庭审中,原告张月与被告中联网站分歧很大。中联网站认为,网站用张月的照片只属于新闻插图,不是用于广告或公司形象,不带赢利性目的,所以没有侵犯其肖像权;同时,文章中并没有提到张月,故网站没有侵犯张月的名誉权。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19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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