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贪官考察成清官应属严重或恶意渎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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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7:25 深圳商报 |
[五日圆桌] 周一至周五评点世事人情 周四:张家勇 新闻工作者 高级编辑 组织人事部门,在人们心中,起码在我心中,一向是“圣地”。那里都是选官的官,要是出个闪失,可就真的“地动山摇”了。尽管理性上也知道,凡有人群的地方,都难以“圣洁”。 1月26日新华社的一则新闻,几乎打碎了我心中的“圣地”:中纪委的1.2万份抽样调查证明,“组织人事”是群众心目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的5大领域”之一。 新华社似乎要对自己的报道提供事实依据,2月16日又播发了一则消息:“四起卖官案被通报”,说的是三位县委书记和一位省工商局局长卖官的丑闻。这四位,多的卖了一百多万,少的也有几十万。这“官”,也不是货架上的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能办成的,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的考察、鉴定,是不可少的第一步。可惜,报道语焉不详,没讲那里是如何考察那些“买官”者的,更没讲对负责考察的部门和人员是如何处理的。 在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是最高决策者,但是他们若要做假账贪污或逃税,稍有良知的会计师是不敢“合作”的,一旦“合作”就是同案犯,事大了。在法庭,辩护律师和证人是不敢作伪证的,一旦作了,就犯法,要追究。而涉及到一方百姓或一个行业利益的“官”,组织人事部门如果作的是伪“考察”,那么,这与出具“伪证”的律师、做假账的会计师,有何不同?自觉作伪考察、出具伪考察报告的,算不算“卖官者”的同案犯? 刚刚被执行死刑的安徽王怀忠,从生产队的记工员,边贪边升,一路升到副省长,只靠一两个人的赏识,而没有组织人事部门的“鼎力相助”,几乎是不可能的。有报道说,王怀忠搞的是两个“工程”。一是“政绩工程”,造假;一是“金钱工程”,行贿。二者结合,他才很快进入了“领导视野”。“政绩工程”在明处,王怀忠还没升上去的时候就民怨沸腾,考察真伪并不困难;“金钱工程”虽在暗处,但当政阜阳期间,反映他经济问题的从没断过,“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已成民谣。然而,就是在王怀忠胡作非为、大肆索贿受贿的1994年到2001年,经过组织部门层层考察,从地委副书记升为书记,从市委书记升为副省长。所以,王怀忠才得意洋洋地说:“告我又能怎样?告我一次,我就升一级。”我不相信在王怀忠升迁过程中,负责考察他的组织人事部门都受了贿赂,但我坚信这些组织人事部门在王怀忠问题上都出具了“伪证”,应属“恶意渎职”,而不是能用“考察疏忽”之类搪塞得了的。 把贪官考察成清官、坏人考察成好人的,还有江西的胡长清、广西的成克杰。此二人也是边贪边升。及至胡长清被抓前,“三讲”中给他写的鉴定还如同“好党员、好干部”呢! 尽管如此,我仍认为“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一个整体,还是应当信赖的,甚至希望它继续成为人们心中的“圣地”。中纪委的调查,只是印证了早已流传民间的看法。上世纪八十年代,民谣说:“跟着组织部,年年有进步。”去年到北方出差,听到的民谣是:“要想富,提干部;光研究,不宣布。”这在提醒,对恶意渎职的“害群之马”,该下手剔除了。 作者:张家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