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立行贿人“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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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9:28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羊城晚报》18日专电广州市检察院已率先建立起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把经常行贿的个人、单位登记上网,提供给有关方面,这是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铁峰昨日向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述职时提到的。 他说,为了不让行贿人在经济上占便宜,检察院对通过行贿获取的非法利益依法收缴,并率先在全省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在建筑领域、商贸系统等对一些经常行贿已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登记上网,提供给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起到警示作用。(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