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私家车主质疑 太保作出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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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9:4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2月18日,本报《1000元以下事故,不赔》一文见报后,太平洋保险公司贵州分公司就该报道作出解释。 据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刘滑冰介绍,1000元以下事故是投保人在自愿的情况下选择投保的“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即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部分免赔合同,保险公司可根据客户所选免赔额在保险费的收取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如1000元以下事故免赔,缴纳的保险费与2000元以下事故免赔的保险费数额相差悬殊。 针对少部分对风险自负能力较强与事故率较高的私家车主,保险公司推出的“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是一种附加险,保险公司并不要求所有投保的私家车主都必须投保。 刘滑冰主任告诉记者:对投保人在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4次以上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会认为投保人的事故发生率高,要求投保人投保时选用免赔条款。 (许丹 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