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过户惹出麻烦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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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9:5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向民)因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被他人抢先过户,导致不得不从居住达8年之久的房屋中搬出。日前,象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一房二卖”纠纷引起的案件。 姜某夫妇于1993年将一套房子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夫妇,后者居住两年后于1995年又以6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余某,王某夫妇和余某在购买过程中均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余某和其子张某于1999年对该房进行了装修,并一直居住使用至今。 案外人朱某与张某曾是恋人关系,2002年8月,她背着余某以张某女朋友的身份,拿着产权证找到姜某,将该房的产权由姜某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此后,朱某私下于2003年7月将该套房以10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罗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购房后,罗某要求余某和张某出屋,被拒绝后罗某将余张两人推上了被告席。 一怒之下,被告张某也把“一房二卖”的屋主姜某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