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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杀人致死 “恶少”领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0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一名因抢劫罪被判缓刑的青少年在服刑期间,与人发生纠纷,竟邀约7个伙伴在街头持刀上演了一场“午夜追杀”,将“冒犯者”当场砍死,最终使得自己不仅缓刑被取消,而且又因新罪领刑。2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名少年有期徒刑14年,撤销其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法院查明,去年8月15日晚上11点钟左右,殷某某和两个女伴在筑城东山广场玩耍,与同在此处的孙某等人产生摩擦,遂叫来一帮朋友把孙某当场砍死。

  (王林 赵安平 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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