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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拥有自营出口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戴动坤、卢德夫)近日,记者从国家文化部获悉,为了鼓励我国音像制品的出口,国家有意出台一些相关措施,扶持我国音像制品打入国际主流市场。国家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透露:“音像制品的进出口比例长期失调,为了改变现在的局面,我们准备发出一个通知,就有关方面作出一些指导性意见。”据悉,新的通知有意规定凡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音像制作发行单位都可申请自营出口资格;其审批的权限也由原来的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管理部门。

  广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副处长陈昂对记者表示:“其实现在我国的音像制品在国外的销售只局限在唐人街等华人区域,所以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目前年出口额已达1个亿

  近年来,我国的音像制品出口已具雏形。据国家文化部市场司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2年11月起,仅广东音像城每月音像制品的出口额就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3年出口总额高达2100万元。广东中凯文化营销本部经理钟国俊向记者介绍,中国音像制品主要销往北美、东南亚和港台等地区。目前外销的音像制品中,以电视连续剧、老电影、戏曲民乐、文艺百科以及武术、风光、医药、书法等与中国传统文化紧密相关的音像节目最受欢迎。

  此外,一些音像企业如俏佳人公司等,还通过不同形式在欧美等地建立音像连锁、租赁营销网络,租售中国音像制品。

  据统计,我国音像制品的年出口规模去年已经达到1亿元人民币,在美国落地的内地音像制品已达8000多种。

  千呼万唤的扶持政策

  陈昂对记者表示:“现在国外的主流音像市场根本看不到我国的产品,现今的出口也只是音像公司与外贸运输公司合作,将音像制品作为一般货物出口。光是这种运输费用就占到了30%。”这导致了出口渠道不畅。而且被作为一般货物出口的音像制品往往会遭受到破坏性待遇,俏佳人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运输公司根本不理音像制品的特殊性,乱扔乱拉,整个过程中中国音像企业损失很严重。

  陈昂还对记者说:“出口的音像制品,制作水平低,基本上没有转译成外文,只能局限在华人市场。”北京嚎叫唱片公关部经理陈谊更是直言不讳:“中国音像制品在国外简单地说就是没有市场。”在此情况下,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自然为业内人士所期待。陈谊对记者说:“国家能给有资格的公司以自营出口权是一件好事。”

  据介绍,文化部已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多次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简化出口环节。并且进一步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并实施出口备案制度,按照备案的积分对在出口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企业加大政策扶植和奖励,并对其国内的业务予以重点扶植。

  版机仍是软肋

  音像制品的特殊性集中体现在版权问题上,而我国现在还没有详尽具体的相关规定,陈昂表示:“有关海外版权的限制,海外授权的统一规范都还没有比较具体的规定。”陈谊也对记者表示,现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著作权法》,但都是些大体的规定,不够详尽细致。

  此外,如果要进入国外市场,还关系到外国与本国有关知识产权的和约、约定问题,所以在一段时间里,缺乏完善而又详尽的版权法律体系依然是我国音像制品行业的软肋。(戴动坤)(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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