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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下岗失业人创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陈玉玲)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与市经委联合发出通知,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申请小额贷款。市财政已安排5000万元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

  《通知》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或合伙经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二)无不良信用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记录;(三)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项目,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项目具有较好收益和还本付息能力;(四)持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保贷款金额每人不超过2万元。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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