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海南临高:近两万树苗被毁报警后两小时警察才到(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0:14 人民网
  李小郭摄影报道
林槐枝看到树苗惨状,心痛得老泪纵横却也没有办法
  最近,海南省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并重点强调了“三农”问题。然而,2月12日早上,临高县波莲镇却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在其镇郊,一户农户承包种下的2万多株小树苗,被邻村的20余个村民野蛮地连根拔掉或砍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疯狂毁林

  林槐枝是波莲镇人,今年50多岁。据林槐枝等人称,他们于2002年10月11日与波莲镇波莲居委会签定了一份承包合同,承包了位于头星、和荣坡的林木,承包费为35000元。该合同得到了临高县公证处的公证。随后,在去年9月,他同别人一起投资了4万多元,栽种了3万多株优6号小叶桉树苗。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月12日上午8时,波莲镇带笏村20余个村民手持各种工具,不顾看管林地人员的劝阻和哀求,执意地拔掉或者砍伐了2万株左右的小树苗,而当时,该村村书记刘汉奇和村主任刘俊高都在现场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

  据林槐枝等人称,当时带笏村的20余个村民疯狂拔掉或砍伐树苗。随后,整片整片的树苗“夭折”倒地,一片惨状。当林槐枝的儿子林琦超试图阻止时,却遭到村民们的粗暴阻止。为了保留证据,父子俩叫一个名为刘凯传的人去拿相机拍照。当刘凯传拿着相机赶到现场拍照时,却被气急败坏的村民当场摔烂。

  事态愈演愈烈,约9点多钟,林槐枝等人拨打了110报警。

  可令他心灰意冷的是,现场离当地派出所仅有1公里多的路程,而民警却用了两个钟头才赶到现场。而此时现场已经一片狼藉,众村民已经散去,父子俩就这样眼巴巴地看着这些村民肆无忌惮地将自己亲手栽种的几万株树苗毁于一旦。事出何故?

  近日,记者两次来到事发现场,在方圆几百亩的林地尽是“夭折”的树苗,数不尽的树苗密密麻麻地躺成一片。

  记者看到,有的树苗被人连根拔起,有的树苗被就地踩断,甚至有的树苗被“肢解”成几半。当林槐枝蹲下拾捡起死去的树苗时,禁不住心中的悲痛,两行老泪夺眶而出。

  他哽咽地说:“当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连棺材本都赔进去了,有关部门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一个确切的处理结果。”

  根据林槐枝提供的合同书,记者看到,甲方为波莲居委会,乙方为林槐枝。合同写明,甲方召开居委会干部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将位于头星、和荣坡的林木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13年。在承包期内,甲方有责任处理该林地的土地纠纷问题,甲方在合同发包时间,甲乙双方不能违约,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可追究甲方责任。

  由此,记者采访了林木发包方——波莲镇居委会书记陈仁雄。陈仁雄称,这块地一直都是他们的土地,波莲镇居委会有权发包给任何人。倘若带笏村村民对此有异议,可以通过合理途径解决,但不能擅自组织村民们去毁掉承包商的林地。毁林责任应归咎于带笏村,跟他们没有关系。

  而带笏村书记刘汉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当日,村主任刘俊高打电话告诉他,有26个村民通过广播自发前去毁树苗,叫他一块去。自己随后赶到毁林现场时,村民们情绪激动,自己无法制止。当记者询问砸相机一事时,他透露说,刘俊高主任参与了毁林事件,这些情况他了解得比较多。而两次采访,记者一直没有机会找到刘俊高。

  “毁林有过,但种树也有罪!在土地权属不清的情况下,擅自在那栽种树苗是不对的。”刘汉奇激动地说。坚决查处

  为此,记者也采访了波莲镇党委的吴副书记。其称,波莲镇居委会发包林地时,镇政府并不知道。目前这块地权属存在争议,波莲镇居委会没有经过镇政府的同意就将林地发包出去,手续是不合法的。但他指出,无论怎样,树苗已经栽种有半年之久,村民拔树苗的做法是过激行为,他表示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临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教导员王国成告诉记者,不管纠纷如何,树苗种下去后成长一段时间(4公分以下)是受法律保护的,擅自毁掉幼林是违法的。他称,据有关法律规定,毁掉1000株以上就构成了重大案件,毁掉5000株以上就是特大案件了。

  与此同时,临高县林业局局长符建荣也表示,林业部门会依法办事,从严处理,该抓的就抓,该罚的就罚,绝不姑息。据悉,林业部门已经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人民网海南视窗2月18日专讯)
毁林现场一片惨状来源:人民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