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仅仅内疚和自责是不够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1:29 红网

  据新华网长春2月18日电:吉林省省长洪虎18日通过《吉林日报》等当地媒体发表了《致各市(州)长的公开信》,他在信中说:“我作为省长,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感内疚和自责,对不起全省人民和死伤的群众。”

  吉林省省长洪虎公开向全省人民表示内疚和自责,应当看作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因为过去不论是发生了多大的事故,造成了多么严重的社会影响,作为一省之长或者一市之长,都一概是把自己置之度外,不负任何的责任。许多的处理也都是事后处理,一些地方官员不是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而是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事故的处理上,有的为此还立功受奖。更有甚者,一些在此地发生事故后调任到彼地的官员,反而升了官,不仅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连带的责任,反而是一走了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何落实。

  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一些事故更是无法料到的,但如果安全的意识强了,应该做的事情都去做了,就有可能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否则,安全意识不强,该做的事情不去做,就有可能埋下事故的隐患。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导致53人死亡、70人受伤住院的严重后果,从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大火发生后,该商厦的消防设施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一些窗户和通道都是堵死的堵死,焊死的焊死,火灾发生时,人们根本无法逃逸,最终锒成重大的事故。人们有理由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商厦的消防安全设施为什么没有起到作用?该市的消防检查是如何进行的?作为该市负责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是否应当负主要的责任?作为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是否应当负相应的责任?从这一点上看,如果仅仅地感到内疚和自责,或只是为了敷衍应付一下,则是远远不够的。

  当然,痛定思痛,深刻地吸取“2·15”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就是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时时刻刻地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万事民为先,安全放第一。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一定要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能够从“2·15”特大火灾事故中,汲取一些教训的话,关键的还是要做好今后的安全防范工作,认认真真地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是否真正到位,应急预案是否真正建立。通过检查做到堵塞漏洞,完善防范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真正把求真务实落实到安全第一线。(稿源:红网)(作者:王民官)(编辑:杨国炜)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