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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环境污染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5:5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武汉2月19日电 (记者戴劲松、郭嘉轩)19日上午,湖北最大的一起环境污染事故案在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1997年,武汉市汉南区一化工公司将生产除草醚替代品时封存的化工废料197桶,送到武汉市洪山环保固体废弃物交换中心,并交付处置费用19900元。两年后,由于原洪山区环保局副局长王华楚等人的失职,这批含有苯酚毒性化学物质的废料在没有经过严格化验的情况下,交给两位无业游民方国强、何利华处理,最终导致废料泄漏,使汉阳区永丰乡、仙山村、龙阳湖及周边地区环境遭遇严重污染,经济损失惨重。2003年的最后一天,王华楚被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以“环境监管失职罪”提起公诉,同日,方国强和何利华被检方指控犯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20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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