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出招规范高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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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6:4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张茧)省教育厅今日出招,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今后凡是违规乱收费的,要追究校长责任。规范收费不力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教育厅在今日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家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范围收费。不准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准向学生收取财产押金,或强制推销和搭售保险费;不准以任何形式强求学生统一购买被服及其它生活用品和各类教学用品;不准以有偿服务名义向学生强制服务并收费。各种办班、培训收费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所有收费必须进学校财务账,并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票据,不准违规巧立名目开支。同时,各高校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自愿的捐资赞助费,不得与录取入学挂钩。通知还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收费公示制,建立收费监察员制。规范高校收费,实行校长负总责,对不按文件规定办事,尤其是顶风违规乱收费的,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学校校长及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3月底以前,要对去年秋季开学至今的收费情况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退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