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89岁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6:5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颜宇东通讯员周传美)89岁的衡阳人韦有德一时愤怒,持尖刀捅死了多年的邻居刘文军。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他作出死刑判决后,韦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记者今日获悉,省高院近日已作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韦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买房之争好邻结仇

  韦住在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居委会陡岭村,衡阳汽车配件厂的退休工人。他与65岁的刘文军为邻20余年,双方关系一直很好。

  几年前,刘提出要买韦现住的房子。韦没有答应。两人因此发生几次口角。2002年6月初,刘又为买房之事与韦争吵。韦认为刘欺人太甚,便将削水果用的尖刀绑在一根竹竿上,伺机对刘报复。

  走廊相遇 一刀要命

  2002年6月22日下午6时许,韦在家一边喝酒一边骂刘欺负他。此时也在家喝酒的刘听到后,手持一根木棍,到走廊坐下,继续喝酒。

  40多分钟后,韦出门。看到刘坐在走廊上喝酒,拿着一根木棍在地上戳来戳去,便怀疑刘有意阻拦并准备打他,于是愤怒地返回家中,拿起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朝刘冲去。

  刘被刺破肝脏导致大出血,当场死亡。终审改判 死里“逃”生

  2002年10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死刑判决,同时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5.5万余元。

  宣判后,韦以“邻里纠纷,被害人有一定过错,自己年事已高,不宜判处极刑”为由,提出上诉。

  省高院经过认真审理认为,韦持刀将他人刺死,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该处死。鉴于这起案件系邻里纠纷引起,且被害人对邻里关系的处理方式欠妥,故对韦改判死缓。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