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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12 大江网-江西日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3年的主要工作2003年是我省人民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经受非典、洪涝和严重干旱三大考验,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各项事业都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届首之年。一年来,在中共江西省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各项工作在历届的良好基础上又有新的进步,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注重质量,完善机制,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将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制定了一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地方性法规。一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9件,修订3件,废止1件;批准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地方性法规17件;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8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常委会制定的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个保护湖泊湿地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电信条例、邮政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等法规,适应了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推动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法规,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强制权,对拖欠工资行为强化了处罚力度,更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注重在完善立法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明确立法的指导思想,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协调。去年初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立法为公、立法为民,进一步明确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尔后召开的立法工作情况通报会,有针对性地解决立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加强了与各部门、各环节的沟通协调。二是实行开门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编制本届5年立法规划过程中,先后两次通过新闻媒体,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征求对立法项目草案的意见,并就规划中部分立法建议项目召开了立法论证会。为起草好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组织人员到湖区进行了4次调研,召开了沿湖地区相关单位参加的立法调研会,并就法规中有关专业问题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在登报公布法规草案的基础上,常委会第一次召开了立法听证会。三是拓宽法规草案起草的渠道,加强了自主起草和委托起草法规草案的工作。去年通过的法规中,有2件是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起草、专门委员会提请审议的,有1件是委托江西师范大学起草、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四是坚持提前介入。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审议法规草案和南昌市制定法规草案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法规草案审议中的有关问题。五是注重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围绕如何提高立法质量这一课题,召开了立法理论研讨会,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入地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使立法理论研究较好地服务于立法实践。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的两个决定,坚持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为了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视察赣粤高速公路等省重点工程项目,及时了解全省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去年着重深化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前介入部门预算编制,切实掌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此外,还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农村税费改革、非典防治、农村土地流转、重点工程建设、最低工资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省政府机构改革、义务教育发展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转省政府办理,推动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常委会明确要求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和执法监督,及时下发通知,督促落实防治非典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各地防治非典的工作。去年还开展了以“保护生态,珍惜资源”为主题的“环保赣江行”活动,先后分10个专题进行了检查采访,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意识,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开展了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执法检查。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部分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组成的6个检查组,分赴省直有关部门和11个设区市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公众参与的作用,把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建设、规划、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1401个,并针对房地产规划、开发用地市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制、商品房质量、房地产开发中的征地拆迁问题,提出了50条改进执法工作和加强房地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使72%的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纠正,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实施办法、反窃电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气象法及实施办法、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此外,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体育法进行了执法检查。

  首次对常委会任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3位法官进行述职评议。这是常委会依法对法院工作和审判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一次富有积极意义的实践。为做好这项工作,常委会组成的评议调查组在随机选定3名述职人员后,先后赴省高级人民法院和6个设区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看资料、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方法,重点调查了解3位法官依法办案、勤政廉政及工作作风等情况;查阅了3位法官2002年以来主办和参与办理并已办结的79件案卷;在此基础上,向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3位法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经民主测评,常委会对3位法官的述职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表示满意。

  开展了对省新闻出版局的工作评议。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组成工作评议调查组,分别到省新闻出版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和6个设区市进行了评议调查,征询了80多位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委托省审计厅对该局本级2002年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于去年11月上旬召开了评议大会,对省新闻出版局工作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常委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督促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东江是香港的主要饮用水源,发源于我省赣州市南部。为了加强东江源区和整个流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切实保护好东江源,常委会在省九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的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又多次进行调研论证,作出了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对东江源区三县的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正在组织制定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以及实施意见。全国人大环资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了“中华环保世纪行———东江环保行”活动,于去年12月到东江源区开展“水源涵养林”种植及捐资活动,推动赣粤两省共同维护东江源区生态安全,促进源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2002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和200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结合我省200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作出决议,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面对非典疫情等不利因素,密切关注财政收支形势变化,严格执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决算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努力做好工作,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以及提请任免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严格把关,认真行使任免权。依法任命了25名政府组成人员,保证了新一届政府工作顺利开展。在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接受2名委员辞职,补选了1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年来,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人次。

  四、强化服务,拓宽渠道,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加大对代表培训工作的力度。为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组织我省选出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了4天的学习培训,学习基本法律,熟悉代表职责,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常委会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的同时,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0件建议、批评、意见,代表们感到比较满意。为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到有关承办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工作的有效开展。

  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视察。为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我省改革和建设的实际,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好地行使职权,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采取集中听取汇报、分专题实地察看的方式,赴赣州、吉安、九江等地进行了集中视察,深入了解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民增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和有关工业园区建设、县乡机构改革、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完善公路基础设施和加快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还组织部分代表就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情况,以及赣龙铁路建设、南昌高校新园区建设、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了专题视察。对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研究,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加强基础工作。按照就近和方便活动的原则,对在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进行编组;与有关部门协调,将设区市、县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作了适当提高,为密切联系代表,深入开展代表活动创造了条件。

  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召开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抓了重点信访件的办理。一年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644件(次),通过信访办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学习,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本届开局起步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提高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常委会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讲授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行政许可法等,丰富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加强与各级人大联系,扩大对外交往。通过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接待全国人大领导来赣调研,有关专(工)委专题汇报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在赣召开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工作调研会,积极主动地接受全国人大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通过举办华东地区第十三次财经工作座谈会,参加人大工作各类专题会议交流,派员学习考察,加强了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交往。同时,举办了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及人大财经干部两个培训班,就立法、监督等工作到基层调研,进一步加强了与全省各级人大的联系。常委会还组团2批13人次,出访了西欧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建立了相互联系,借鉴了有益经验,宣传了江西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常委会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重新印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了集中学习、领导活动安排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率。注重加强机关建设,围绕为“三会”服务,为代表和组成人员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活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规范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保障。

  经过一年的努力,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存在着不足,主要是:一些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规还没有出台,地方立法中综合协调和论证工作还需加强;监督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监督的方式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代表工作、宣传工作和机关建设应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04年的工作任务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目前,全省上下,心齐劲足,加快发展的势头很好,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样负有重大的使命和艰巨的任务。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江西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实现崛起主题,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

  一、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遵循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立足我省实际,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突出经济立法,抓紧制定和完善一批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要求、适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保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改革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地方性法规。全年拟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5件,及时审查批准南昌市的地方性法规。

  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清理和修改影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消除体制性障碍,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约束,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认真贯彻立法法,运用多年来立法工作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一要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地方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补充和细化作用,努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要体现改革精神,积极借鉴其他地方立法经验,高度重视我国入世后在法律制度上产生的变化,充分保障市场机制作用,力求做到简政便民。三要继续坚持立法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确保立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四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法规立项、起草和批准南昌市地方性法规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和规范立法程序,加强立法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五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建立立法联系点,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广泛听取立法方面的意见。继续完善立法咨询制度,调整充实立法顾问队伍,发挥专家学者在法规起草审议中的作用,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二、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要把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今年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方面迈出新步伐,深化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初审工作,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认真审查2003年决算,推动政府试行部门决算。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的审查工作,选择1—2个部门进行细化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的审查,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切实督促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同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推进依法理财,规范政府财政行为。认真总结贯彻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决定的经验,对这两个决定进行充实和完善,使之成为条例,并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

  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还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改进方式,增强实效,确保在督促整改、跟踪问效上有新的进展。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听取和审议有关退耕还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超期羁押清理等情况的汇报,听取土地管理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开展“环保赣江行”1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好以“保护母亲河———赣江”为主题的检查采访。同时,继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深入开展。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把督促纠正违法行为作为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以点带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加强对常委会所任命人员的监督,健全权力行使的制约机制。按照本届任期内对所有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分期分批进行述职评议的要求,安排省财政厅厅长、省文化厅厅长、省水利厅厅长作述职报告并组织评议,省信息产业厅厅长进行书面述职。对常委会任命的部分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评议工作要注重效果,抓住依法履行职责这一主线,立足于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突出落实整改措施这一环节,从而达到既便于操作又确保不走过场的目的。

  三、依法做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要从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出发,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围绕全省的工作大局,对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对去年制定的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的经验,加强对重大事项界定的研究,争取年内出台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使该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把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继续坚持任前见面、任后表态、当场颁发任命书及法官检察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

  四、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的联系

  要把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丰富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使代表工作有新的进展。

  继续宣传贯彻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对代表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积极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便利,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拓宽常委会联系代表的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吸收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评议等各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和旁听庭审活动。积极探索代表异地视察、代表持证视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督办工作,组织对承办单位的评比活动。

  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重大信访案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工作,积极探索减少群众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有效途径,发挥信访工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实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畅通常委会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

  认真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省际间人大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互通信息,交流情况,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的经验。全力支持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总结和推广基层人大在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年内举办一期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培训班。继续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做好与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联谊工作。

  五、认真搞好人大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

  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常委会将通过召开纪念会、理论研讨会、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有奖征文等一系列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成就,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指导、协调和有关具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阵地,宣传新修订的宪法和法律,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办好《时代主人》月刊,发挥其在人大宣传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开通常委会信息网站。

  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有效行使职权的前提和基础,作为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有效途径。结合立法、监督等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使决策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同时,积极支持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课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

  六、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常委会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认真总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经验,研究分析人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为省委今年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作好准备工作。

  继续坚持常委会中心组集体学习和法制讲座制度,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认真学习宪法、有关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尽快掌握人大工作的规律,不断增强履职能力。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切实抓好机关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以提高干部素质、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为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我们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西省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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