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的”也不能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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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43 深圳商报 |
中组部近日通报了4起领导干部受贿“卖官”案,给全党敲警钟,要求严厉整治用人腐败。 “卖官”者敢把“乌纱”当商品卖,除了表明少数握有用人之权的官员的堕落、无耻,同时还表明“市场”有需求。看一看4起“卖官”案中,涉嫌行贿者达168人,足见“买官”者众。因此,惩治“卖官”者,不能放过“买官”人。买卖双方共同构成了“乌纱市场”,受贿、行贿都是犯罪。 “卖官”者是败类,“买官”者是些什么人呢?至少心术不正。能够用钱买官者,必把做官与发财联系在一起,投入就要产出,买了官再去赚钱,这是他们的逻辑。用来买官的钱的来路也值得怀疑,难保“买官”者本身就不是贪官。 惩治用人腐败,仅有教育、觉悟是不够的,必须要靠制度约束。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公开程序是重要保障,用人失误失察追究责任的措施必须到位,同时,对“买官”者坚决拿下领导岗位也是必要的。“买官”者不绝,“卖官”者会再生,只有断绝了交易,才能彻底摧毁“乌纱市场”这个怪胎。(《工人日报》) 作者:《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