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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隔离带”还不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43 深圳商报

  据报道,广东省法院系统今年将全面推行“隔离带制度”,该制度规定律师阅卷、递交诉讼材料只能到法院设立的接待中心,案件判决前法官不得与律师单独见面。

  广东省全面推行这种“隔离带”制度,意在防止法官受贿等腐败行为,应是深得民心的。然而,笔者看来,这一制度还仅仅是个开始,需要有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

  一是“隔离带”不应仅仅设在法官和律师之间。二是“隔离带”不能只限定在法院。律师阅卷、递交诉讼材料只能到法院的接待中心,可是,律师在阅卷、递交诉讼材料之外与法官的会面呢?三是要切实保证“隔离带”制度的落实。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官法》为法官行为设定了13种禁止性规定,可是,现实中这些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对法官独立审判缺乏硬性的制度规范。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腐败对社会的危害尤深。广东法院系统推出“隔离带”制度是一个积极的举措,然而对遏制司法腐败而言,还只是一个开始。反对司法腐败,依旧是任重而道远。(《燕赵都市报》)

  作者:《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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