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公务员:要“心正”还是“胸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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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褒贬是买主”,意思是说,在交易市场上,买东西的人总会给卖东西的人提很多意见。 在就业市场化之后,这种“买主褒贬”规则也逐步延伸了过来。只是,近来随着就业形势的逐渐严峻,用人单位开出的“褒贬”条件也苛刻起来,要么列出的录用资格与工作本身所必需的条件相去万里,要么经常会问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隐私问题。以往,这种现象多出现在企业,尤其是一些小企业招聘之中。但令人惊讶的是,最近,它居然出现在政府机关的录用标准之中! 日前,济南某高校的一位湘籍女毕业生向媒体报料,反映湖南省在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中对女生做了很多“歧视性”的规定,比如要求女生“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等。湖南省人事厅一位先生的解释是,公务员应该择优录用,这个“优”不仅包括成绩优,也应该包括身体优。 “乳房不对称”就没有资格做公务员?笔者不知道湖南这个体检标准于法何据。因为有重大疾病而将某人拒之公务员门外,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因为有明显的重大生理缺陷而免除某人的公务员资格,这也还说得过去———毕竟,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智力原因而不让某些人进入公务员的行列,这更是应该举双手赞成的———毕竟,国家公务员作为权力精英群体,要靠自己的智慧为公众服务。 除此之外,我们所要求于国家公务员的,最重要的一点就应该是心胸要正。但是,这种“心胸要正”显然是属于道德的范畴,而不应该是生理的标准。“心胸要正”主要是指“心要正”,而不是指“胸要正”也就是“乳房要对称”。如此标准纯属荒唐!(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