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离婚案 索赔仅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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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18 重庆商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陈杰实习生苟明)妻子提出离婚,丈夫则向她索赔10元钱捍卫自己的尊严。近日,开县法院判决了这起离婚案件。 1月12日,开县汉丰镇的吴某将一纸诉状递到开县法院,请求判决她和丈夫黄某某离婚。近日,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法庭上,面对丈夫黄某某的质问,吴某低头回答是她的过错,她愿意承担责任。黄某某向妻子提出要求,称他同意离婚,但得赔他10元精神损失费!法官见两人达成协议,准予离婚。办理相关手续后,黄找吴索要10元钱后离开。他称这10元钱代表一个男人的尊严。(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