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居住证”可享养老保险和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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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记者 邱瑞贤 本报关于持《广东省居住证》可在粤高考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详见本报2月17日A20版),很多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对此,前日记者对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补充采访。 《居住证》有一定“有效期” 据悉,为鼓励国内外人才来广东省工作或创业,省人事厅于200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目前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引进人才成功申领到该证。 据悉,《居住证》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到期后,经人事部门批准,可续办新证。 可在广东省参加公选 按照政策,持有《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不光其子女可在广东参加高考,本人还可享受参加“公选”、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等一系列特殊待遇。此外,随其来粤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均可申领《居住证》并享受相应待遇。 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接受行政机关或者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聘用的,参加广东省机关养老保险;在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的境内其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入本省企业单位工作的,养老保险按照粤劳社〔2002〕26号文件办理。同时,持证者可参加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可以在广东省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广东省居住证工本费10元 又讯 从3月1日起,广东省居住证工本费每证收费10元。(李婧)(来源:广州日报) |